1919年(大正八年、民國八年)四月舊曆四月二十三日,三官大帝登龕之日起,大湖口的三官大帝信仰正式進入廟宇的時代。阿師觀察廟務運作的模式,將這八十餘年的歷史,分成香公與管理委員會兩個時代。
建廟之前,嘗會是大湖口地區信仰的主軸,建廟之後,雖然村民擁有了固定的信仰空間,但是這個廟宇的管理工作,基本上仍若由嘗會重要人物代勞。然而,從實務的觀點考察,湖口三元宮建廟之後,廟務其實十分單純,年度重要祭儀由各村輪值爐主承擔,廟宇本身只需要一個長期居住、上香、看管及打掃的人。這個人在大湖口稱為香公,所謂香公指的是住在寺廟內,守護寺廟的人,在臺灣各地有不同稱呼,例如:廟公、廟祝或顧廟等。香公的職責,通常是朝夕上香燭、清掃廟的周圍環境,有的也掌管寺廟財產。香公通常是由廟產支薪的有給職,其任免則由董事或爐主完全掌控,有的是由信徒協議決定。
三元宮建成以來,歷經五任香公:張土(阿土旦)、翁林五、戴賢看、羅仁燈與劉錦標。張土於建廟之後即擔任香公至1947年,前後近三十年,是五任香公中,任期最長的一位。阿土旦每年的薪水為五百斤穀,由賜福嘗支付。在阿土旦擔任香公的這三十年中,雖然湖口三元宮已建成廟宇,但是其廟務的實際運作情形和建廟之前相比,並無本質上的差異。三官大帝年度之春季祈福及秋季還福祭儀,由各村爐主及首事(或稱福首)經辦;媽祖祭儀則由聖母會負責,廟務運作相當穩定。鉅觀地看來,從1885年至今,除1939年至1945年間因日政府禁止祭神外,這一爐主首事制度大致上未曾中斷。我們可以這麼說:一百二十餘年來,一個募集村民丁錢以經辦常年祭典的組織與制度,在大湖口始終順利地運作。
也正是因為存在著一個穩定的爐主制度,三元宮的廟務本身只依靠消極的香公角色,即可維持。這種情形至第三任香公戴賢看繼任之後,開始有了轉變。三元宮是大湖口的村廟,自然以社區性祭典為其祭儀之主軸。然而,非社區性的個人或家戶信仰需求,卻是一個廣大的天地,正是香公可以擴大三元宮業務範圍的重要方法。戴賢看引入拜斗儀式使得湖口三元宮無論是人氣或財政,都明顯地超過阿土旦時代,這多多少少促成了1967年三元宮的整修壯舉。煥然一新的廟宇,也換了新任香公∼羅仁燈,拜斗儀式又更積極地擴大舉行。伴隨著臺灣經濟之起飛,湖口三元宮廟務亦蒸蒸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