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長伯擊龍頭��爐主與首事��賜福嘗與三元宮

湖口三元宮自民國七十年開始進入了所謂「管理委員會」的時代,初期只設置「管理人」一人,由湖鏡村長擔任。所謂管理人係因日本統治台灣後施行土地調查時,對於未設置「董事」或「經理」的廟宇,便以爐主或香公(或顧廟)為管理人,責成他們申告寺廟的基地及附屬的田園財產。於是才開始有所謂的管理人,並且一直沿用至今。

至民國七十九年湖口三元宮向縣政府登記成立成立管理委員會,從此,廟務運作即依據「新竹縣湖口三元宮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」。湖口三元宮以信徒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,村民繳交入會費即可成為信徒。信徒大會下設管理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,管理委員會下再視實際需要,設置各工作組。

目前管理委員計二十二名,其中湖鏡村推舉管理委員五名、湖口村五名、長嶺村四名、長安村四名、湖南村二名,其中各村村長為當然委員;另外,廟地施主羅如嚴公及羅志旺公派下各推舉一名,共計二十二名。管理委員會內各村委員互選常務委員各一人,通常由各村村長當選;五位常務委員再互選一人為主任委員,通常由湖鏡村長擔任。

監察委員會方面,由各村信徒所選舉的一名監察委員所組成,五位監察委員再並互選一人為常務監察委員。

管理委員會應實際需要下設總幹事、副總幹事及各組,目前設有正副總幹事各一人;法務組、營建組、維護組及會計文書組組長各一人;以及廟祝(香公)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