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的爐主,指當寺廟舉行祭祀節日時,管理一切事務或財務之人。台灣寺廟中,有未設董事的寺廟,但絕無未設爐主的寺廟。藉由「擲筶」方式選定爐主,一般居民或一般信徒皆有資格,爐主的任期只有一年。除了爐主之外,還有所謂首事,是指協助爐主辦理事務者,其任期和選定的方法同於爐主。通常能負擔、也願意負擔多數金額費用者,或寺廟大興土木時能捐獻基本資金者,以及其他對於村廟事務積極參與者,都較易當上爐主與首事。
大湖口的爐主首事制度由來已久,賜福嘗自1885年起,建立「爐主首事」制度,將二十五會員拈成三鬮,各鬮輪值,一人擔任爐主,餘人為首事,協助爐主承擔祭儀。然而爐主首事制度並非始自賜福嘗,大湖口1871年(同治十年)的義民嘗祝文內已有「嘗內值年爐主○與首事○○」之語。此外,至少尚有三張羅華五(1796∼1877)所撰寫的文本提到爐主首事制度。其一為「福德正神遞傳九天值日公曹使者,上呈三元三品三官大帝,臺前轉奏昊天金闕玉皇上帝陛下」之表章,提到「祈福弟子爐主信士○福首信土○暨合庄眾信士等」;其二為「恭迎玉皇大帝三官大帝之祝文」則言「爐主○首事○暨眾福信人等」;其三為羅景輝先生所藏一紙「首事羅阿燕敬奉」紅色名條。羅華五於1847年移入大湖口,並於1877年過逝。因此,我們可以斷定大湖口祭祀玉皇大帝及三官大帝組織,在這的三十年間某一時點,即已採行爐主首事制度。也就是說,在湖口三元宮建廟之前三、四十年,大湖口已採用爐主首事制度經辦村落祭儀;而這已實施至少一百三十年的制度,正是大湖口村落祭儀穩定發展的力量。
目前湖口三元宮每年十月十五曰秋季還福平安戲時,擲筶選出當年輪值村之爐主以及各村首事。首事的最重要工作是收受各村家戶之「丁錢」,作為年度祭儀之用。建廟之初,應為各村一首事,隨著人口增加,各村之間人口亦不相同,所以首事人數逐年增加,且各村數目不一。目前首事共有十二個,其中湖口村四人(含羊喜窩一人),湖鏡村三人,長嶺村一人,長安二人,湖南村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