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分方式

一、評分方式:
  1. 全國商科技藝競賽之評分方式為參考。
  2. 邀集校內外網頁設計專長之教師成立評審小組,評選出優良作品。
  3. 評分標準如下:
二、獎勵方式:
  1. 第一名:一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
  2. 第二名:一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
  3. 第三名:一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
  4. 優勝(不限名額,視作品水準而定):頒發獎狀乙紙。
  5. 佳作(不限名額,視作品水準而定):頒發獎狀乙紙。
  6. 各獎項若有未達評審之標準者,得以從缺計。
  7. 第一名得獎者將取得本校參加106學年度(今年底)全國商科技藝競賽網頁設計職種比賽選手之資格。
  8. 所有得獎同學,將請校長於全校集會時頒發獎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