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分方式
一、評分方式:
- 全國商科技藝競賽之評分方式為參考。
- 邀集校內外網頁設計專長之教師成立評審小組,評選出優良作品。
- 評分標準如下:
- 主題表現 30分。
- 創意表現 20分。
- 網頁視覺設計 20分。
- 網頁技術應用與互動性 30分。
二、獎勵方式:
- 第一名:一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
- 第二名:一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
- 第三名:一名,頒發獎狀乙紙。
- 優勝(不限名額,視作品水準而定):頒發獎狀乙紙。
- 佳作(不限名額,視作品水準而定):頒發獎狀乙紙。
- 各獎項若有未達評審之標準者,得以從缺計。
- 第一名得獎者將取得本校參加106學年度(今年底)全國商科技藝競賽網頁設計職種比賽選手之資格。
- 所有得獎同學,將請校長於全校集會時頒發獎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