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唱比賽


音樂才藝競賽


活動花絮


校外比賽訊息


 

 

 

國立新竹高商合作盃合唱比賽實施辦法


一、目 的:為提昇本校學生音樂能力與志趣,加強本校音樂教育之實施,以提升音樂水準,特舉辦本競賽。

二、參加對象:全校高一各班組隊參加。

三、比賽時間:99年4月28日(星期三)下午2:00-4:00。

四、比賽地點:體育館台上。

五、報名日期:3月31日(星期三)之前繳報名表。

六、比賽方式:各班自行選定二聲部或三聲部之合唱曲一首,歌詞須具有教育意義與藝術價值者為限,報名時樂譜要送學務處審查通過才算報名完成。

七、比賽方式:

1、各班以抽籤方式排定演唱順序。

2、各班指揮必須為班上同學,但伴奏不在此限。

八、評判標準:

1、樂曲演釋(表演活動)40%

2、演唱技巧(和聲)40%。

3、團隊精神20%。

九、評審老師:由學校敦聘本校及外校音樂老師,共五位擔任評審委員。

十、獎 勵:得獎的班級將頒發獎金及錦旗乙面。

 
 
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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