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學旅遊


校外參觀


活動花絮


校外活動研習


 

國立新竹高商○○學年度高二修學旅遊教育活動實施計劃

一、依據:公私立中等以下學校舉辦學生旅行、遠足應行注意事項。

二、目標:

(一)增廣見聞,擴充新知。

(二)培養互助合作精神,建立正確人生觀。

(三)訓練自治、自重、自律之能力。

三、時間:民國○○年○月○日,共3天2夜。

四、行程:

第一天:7:30學校迎賓→國道風光→泰安小憩→午餐→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→ 墾丁夕照(南灣)→晚餐→晚會或其他活動→22:00宿屏東縣市與高雄縣。

第二天:7:00晨喚→早餐→鵝鑾鼻公園→國道風光→午餐→國道風光→ 參觀大學→夢時代→晚餐→晚會或其他活動→宿高雄縣市。

第三天:7:00晨喚→早餐→劍湖山遊樂園→國道風光→新竹火車站→學校。

五、實施方式:

(一)以自願參加為原則,不參加者須至學校統一安排上課。

(二)由各班班代負責聯絡辦理,費用將在下學期註冊費收取。

六、活動費用:

每位同學暫收新臺幣4,000元,包括三天二夜交通費用、膳(2早餐、2午餐、2晚餐)宿(2夜)、平安保險、門票及,多退少補,報名後若決定不去廠商有權扣除全部或部分費用。

七、本計畫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、修正時亦同。

 
 
   
 

地址:300新竹市學府路128號(新竹高商)電話:03-5722150 轉 318(學務處課外活動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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