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台灣省教育廳75.12.18教三字第九九六二二號函「台灣省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實施計劃」辦理。
二、目標:
1輔導學生遵守職業倫理規範,實踐職業道德。
2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內涵,提昇教育品質。
三、實施原則:
1透過各科教學建立正確職業觀念,培養良好職業道德。
2加強各科教學評量,協助學生了解自己能力,作為職業選擇參考。
3刊物宣導或資料剪輯,介紹與職業觀念或職業道德有關之具體事蹟。
4利用集會或團體輔導,激發學生對職業道德之正確認識。
5邀請傑出校友返校座談,鼓舞在校同學樂觀進取的工作態度。
四、實施對象:全體學生
五、實施方式:
(一)、日常生活教育方面:
1配合教學機會,加強職業道德宣傳。
2加強各項社團活動與職業道德教育之配合。
3舉辦職業道德教育作文比賽。
4舉辦職業道德教育書法比賽。
5舉辦職業道德教育演講比賽。
6舉辦職業道德教育剪報心得寫作比賽。
7利用週會邀請專家學者演講職業道德。
8定期編輯優良職業道德資料宣導。
(二)、各科教學實習方面:
1輔導學生建立正確的職業觀。
2指導學生選擇職業的方法。
3加強法治教育及宣導公共安全知識。
4指導學生養成工廠環境整理、保養之習慣。
5加強校內外實習之品德考核。
6加強學生正確之行職業觀念。
7加強考核實習過程中學生之各項實習行為。
8訓練學生愛惜公物之成本觀念。
9訂定實習場所實習辦法。
(三)、職業輔導方面:
1善用學校公佈欄,適時張貼敬業樂群的成功人物事蹟。
2利用學校出版刊物或通訊,表揚職業道德規範事蹟。
3選購各種職業道德教育叢書,舉辦學生閱讀心得比賽。
4配合內政部訂定每年四月為職業觀念宣導月,擴大辦理活動。
5配合職訓局辦理各項檢定及職業訓練。
6配業就業服務站,公佈各項徵才活動。
六、經費:執行本計劃所需之經費,得由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勻支。
七、附則:本計劃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定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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